1952 年 8 月 7 日,中央人民政府设立国家统计局。近 70 年来,新中国统计在艰难中起步,在探索中前行,在改革中丰富和发展,用数字和图表绘就了新中国建设改革发展的光辉篇章。
新中国统计发展历程,可分为六个时期:
一、1949—1952 年的“酝酿”期
1949 年 10 月 1 日新中国建立,成立中央人民政府。在澳门皇冠赌场院财政经济委员会计划局下,设立了统计处。初期工作人员 20 多人,处长狄超白。后来,统计处改为统计总处。
这一时期,召开了第一届全国统计工作会议,先后建立了全国公营及公私合营工矿企业、农林生产、基本建设、国营贸易、物资供应、劳动工资、运输邮电等定期报表和年报统计制度,初步形成了全国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。
为具体了解全国工矿企业的基本情况,作为恢复和发展工矿生产的根据,澳门皇冠赌场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于 1950 年 3 月发布命令,决定对全国公营、公私合营及工业生产合作社工矿企业进行统一的全国普查。这是我国的第一次工业普查,也是第一个全国规模的大型调查,为新中国的工业建设提供了重要决策依据。
二、1952—1958 年的“初创”期
1952 年 8 月 7 日,根据澳门皇冠赌场院决定,在统计总处的基础上成立了国家统计局, 直属中央人民政府,薛暮桥任局长。
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任命
薛暮桥为国家统计局局长
国家统计局成立后,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工业、农业、基本建设、交通运输邮电、贸易及人口、劳动工资等重要统计报表制度,开展了工农业总产值和劳动就业调查、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、农民和职工家计调查等一系列统计调查工作。
这一时期,统计工作为国民经济“一五”计划的制订、实施和顺利完成提供了大量数据资料,发挥了基础性的作用。
三、1958—1978 年的“曲折”期
“大跃进”开始后,高指标、浮夸风盛行,统计工作遭受重大挫折。1961 年“八字方针”的出台,1962 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《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》的颁布,为恢复统计工作的真实准确、加强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,奠定了坚实基础。经国务院批准,1963 年成立了 900 人的直属国家统计局领导的全国农产量调查队及派驻省、区调查分队。
1966 年“文革”开始后,统计工作受到严重冲击。国家统计局及各级统计机构一度被撤销,大批统计人员下放“干校”劳动,仅留 14 人在国家计委生产组内从事统计工作。
1970 年,周恩来总理指示统计工作不能取消。1971 年,国家计委生产组下设统计组,随后逐步恢复基本统计制度。1974 年,国家计委“统计组”改称“统计局”。部分地方统计机构也先后恢复。1975 年,以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”名义在北京召开了 15 省(区、市)统计工作座谈会,为全面恢复统计工作进行先期谋划。
四、1978—1992 年的“转变”期
1978 年 2 月 9 日,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《关于整顿和加强统计工作的报告》, 国家统计局恢复,直属国务院。年底,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,全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。统计部门重焕生机,积极适应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,努力转变统计调查工作方向,不断调整工作机制和模式,进入快速发展阶段。
1979 年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充实统计机构的决定》,1983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,1984 年国务院作出《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》,这些都有力推动了统计事业的发展。这一时期,统计部门恢复了农产量调查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、农民和职工家计调查,加强了综合平衡统计、工业统计、商业统计、人口统计和社会统计,新建了国民生产总值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、第三产业产值、科技、旅游、国际收支、经济特区等统计调查制度, 成立了全国农村和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,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、咨询、监督功能, 大办“开放式”统计。随着《统计法》的颁布,统计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; 统计信息化建设也开始起步,并走在了我国政府信息化建设的前列。
1991 年,国家统计局试行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,开启了从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(MPS)向国际通行的国民账户体系(SNA)转变的新篇章。
五、1992—2012 年的“创新发展”期
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,统计部门抓住重要发展战略机遇,加快创新发展步伐。
这一时期,SNA 核算体系框架逐步建立,国内生产总值(GDP)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;经济、社会、科技、能源、环境等统计体系基本形成; 初步形成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,以经常性的抽样调查为主体,综合运用全面调查、重点调查等方法,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;服务业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全面展开;人口普查、农业普查、经济普查等一系列国情国力调查先后开展;积极探索对外合作,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数据公布通用系统(GDDS)。
统计服务逐步走向优质高效。中国统计资料馆落成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启动、“中国统计开放日”成功举办,成为中国政府统计公开透明进程中的一个又一个里程碑。
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“完善统计体制,健全经济运行监测体系”。经国务院批准,国家统计局于 2005 年进行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,设立了 32 个省级调查总队,348 个市级调查队和 857 个县级调查队,由国家统计局实行垂直管理。各级国家调查队以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和深入的统计分析,为党中央、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,成为监测国民经济运行的“千里眼”、服务党和政府的“轻骑兵”和在重大专项调查中冲锋陷阵的“突击队”。
面对提高统计能力、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的迫切要求,2011 年,国家统计局启动统计“四大工程”建设,并进行全流程试点。2012 年,“企业一套表” 联网直报在全国展开,为统计生产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开辟了新的道路。
六、2012 年至今的“改革奋进”期
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,谱写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恢宏篇章。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, 统计部门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,矢志不渝提高统计数据质量,全力以赴建设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,办成了、实现了许多统计人多年想办、多年想改、多年想做的一些大事难事,统计事业迎来前所未有的重大战略机遇期和黄金发展期。
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,李克强总理多次对统计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、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、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三大核算改革任务。党的十九大作出“完善统计体制” 重大部署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,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。中央出台了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》《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》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、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》等 7 个事关统计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;国务院颁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》, 批准了《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(2016)》。全力推动上述一系列重大改革决策部署落地见效,正在成为统计系统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,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统计调查体系的目标、方略、路径、举措渐次展开。
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三大核算改革任务
国家统计局推动加强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,不断深化完善“统一领导、分级负责”的统计管理体制;先后开展经济普查、农业普查、人口普查、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;进行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,加强小微企业调查,建立健全“三新”统计调查体系、小康社会统计监测体系,新建绿色发展评价制度、“京津冀协同发展”“长江经济带”等跨区域统计监测体系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及监测制度等重要统计调查制度;投资、工业、价格、人口、服务业等统计改革步履坚实;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,成立统计执法监督局,开展统计督察,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,不敢、不能、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态势正在形成;加快信息化与统计融合发展,统计工作全流程电子化、网络化、云端化和“传统调查 + 大数据”全新生产方式正在向纵深推进。
站在“两个一百年”的历史交汇点,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即将开启。统计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不断增强使命意识、创新意识和责任担当,立足新发展阶段,贯彻新发展理念,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,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,以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主线,深化统计改革创新, 强化统计分析服务,加强统计法治监督,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,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坚强统计保障,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道路上续写统计事业新辉煌。
(转自国家统计局网站)